
Abraxane(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创新的抗微管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类型的癌症,包括转移性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胰腺癌。本文将详细介绍Abraxane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事项、贮藏方法以及用药注意事项。
Abraxane(注射用紫杉醇)适用于以下几种癌症的治疗:
Abraxane适用于治疗在联合化疗失败后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既往治疗应包括蒽环类药物,除非临床上有禁忌。Abraxane推荐剂量为260mg/m²,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一次。
Abraxane作为一线治疗,与卡铂联合用于无法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推荐剂量为100mg/m²,在每21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卡铂需在每个周期第1天Abraxane输注后立即使用。
Abraxane作为一线治疗,与吉西他滨联合用于转移性胰腺腺癌患者。推荐剂量为125mg/m²,在每28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吉西他滨需在每个周期第1、8、15天Abraxane输注后立即使用。
Abraxane的适应症还包括其他一些癌症类型,但上述三种是最主要的适应症。Abraxane的治疗方案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进行调整。
使用Abraxane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保证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Abraxane可能导致严重的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治疗期间需通过频繁全血细胞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乳腺癌患者需在治疗第1天监测,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在第1、8、15天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mm³的患者禁用。治疗中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³持续≥7天),乳腺癌和肺癌患者需减量;胰腺癌患者需暂停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1500/mm³或血小板≥100,000/mm³。
感觉神经病变与剂量和疗程相关。乳腺癌患者出现≥3级神经病变需暂停至恢复至1-2级后减量;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恢复至≤1级后调整剂量。
联合吉西他滨治疗时,胆管梗阻或支架植入患者的风险增加。出现发热(无论中性粒细胞水平)需立即启动广谱抗生素,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需暂停治疗至恢复后减量。
联合治疗中需密切监测肺炎症状,疑似病例暂停用药,确诊后永久停药。
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的患者禁用,对其他紫杉类药物过敏者需谨慎使用。
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患者禁用,胰腺癌患者总胆红素>1.5×ULN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骨髓抑制毒性。
Abraxane含有人血白蛋白成分,存在极低传播病毒性疾病和克雅病的风险,但尚未发现实际案例。
在使用Abraxane的过程中,患者应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报告任何不适症状,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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