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是一种基于白蛋白结合型纳米技术研发的抗微管类药物,广泛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该药物由美国Abraxis BioScience公司研发,2005年获得FDA批准,首个适应症为转移性乳腺疾病,随后扩展至非小细胞肺癌和胰腺癌等。2008年,注射用紫杉醇进口到中国,商品名为Abraxane。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适用于以下几种恶性肿瘤的治疗:
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在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结束后6个月内复发的情况下,注射用紫杉醇推荐方案为260mg/m²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一次。既往治疗应包括蒽环类药物,除非临床上有禁忌。
注射用紫杉醇推荐剂量为100mg/m²,在每21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卡铂需在每个周期第1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此方案适用于无法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对于转移性胰腺腺癌患者,注射用紫杉醇推荐剂量为125mg/m²,在每28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40分钟。吉西他滨需在每个周期第1、8、15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在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中显示出显著的疗效,但使用时需严格遵循医生的指导,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在使用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保证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注射用紫杉醇可能导致严重的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治疗期间需通过频繁的全血细胞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乳腺癌患者需在治疗第1天监测,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在第1、8、15天监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mm³的患者禁用。治疗中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³持续≥7天),乳腺癌和肺癌患者需减量;胰腺癌患者需暂停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1500/mm³或血小板≥100,000/mm³。
感觉神经病变与剂量和疗程相关。乳腺癌患者出现≥3级神经病变需暂停至恢复至1-2级后减量;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恢复至≤1级后调整剂量。定期监测患者的神经功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患者禁用注射用紫杉醇。对于中重度肝损伤患者需调整起始剂量:中度肝损伤(AST<10倍ULN且总胆红素1.5-3倍ULN):乳腺癌200mg/m²,非小细胞肺癌80mg/m²,胰腺癌不推荐;重度肝损伤(AST<10倍ULN且总胆红素3-5倍ULN):乳腺癌200mg/m²,非小细胞肺癌80mg/m²,胰腺癌不推荐;AST≥10倍ULN或总胆红素>5倍ULN:所有适应症均不推荐。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骨髓抑制毒性。
注射用紫杉醇(Abraxane)的使用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患者应严格遵守医嘱,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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